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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选人标准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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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名臣、古政治家、杰出的历史学家司马光的选人、用人标准,就以一个字——“德”当头。对德与才的位置,他是这样说的:“才对德只起到借助作用,德对才则起着统帅作用。”于是,他按德与才辨证关系,把人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德才俱佳者,这种人可以称作圣人,但凤毛麟角,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第二种人,德胜过才者,这种人可以称作为君子,算不上出类拔萃,但由于德高品优,处事讲操守,办事有规范,能受到社会的信任。司马光主张,用人只能用上述两种人。第三种人,才胜过德者,这种人叫做小人,品质恶劣,心术不正,但能玩变脸的把戏,在大庭广众之下长袖善舞。所谓智商高,点子多,有开拓精神,这种人才华不露则已,一露就要对己有利,对小圈子里人有利。他们还有一手看家本领,就是培植党羽、重用亲信,小兄弟、秘书等等,用人关系一环扣一环,这种做法任期自然发展下去,将会有怎样的结果?不得不令人反思。
司马光最后说,实在选不出圣人、君子,而小人不能用,那怎么办?干脆用第四种人,这种人即无德又无才,可以叫作愚人。由于这种人太愚,好事不能做,坏事也不会做。这种人在位,总比有德无才的人在位要好的多,至少不会败家亡国。
当然,这只是司马光的一时气话。但是,这些话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道理的,也是值得现代企业选人、用人时思考和借鉴的。
所有的企业都是通过提升业绩、创造利润,来维系其生存和发展,这是客观发展的必然。同时,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大批优秀人才的加盟和共同呵护。但是,很多企业太过注重提升业绩实现超额利润,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择手段,以致于忽视其他方面的同步提升,表现在选人和用人上就是重用或经常使用第三种人,当然也就有可能发生第三种人所表现出的特性:任人唯亲,发展小团体主义,经常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现代社会不缺少掌握高新技能的精英,缺少的是完全忠心、并全心全意想与企业同成长共壮大的品学兼优的高素质人才。当前,随着公司的成功上市和股票增发,企业发展迅猛,我们必须逐渐地建立一支具有高凝聚力和忠诚度的团队。这就要求我们把握好选人育人关,更多地引进前两种人,并加强对人才的职业素质再教育和员工的的职业生涯规划,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人才,真正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双赢。(■戴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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