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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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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在圣雷克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六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17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朱在龙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股东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宜的议案》、《出资1亿元人民币在上海设立100%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26000万元进行15万吨高档牛皮箱纸板技改项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上,公司总经理戈海华向与会股东及董事们介绍了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各位股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想法,对公司的管理层表示了充分的信任和肯定,同时也希望公司能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实力,谋求更好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文/摄:吴艳芳/章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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